其他应收款有哪些
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中除应收票据、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:
1. 应收的各种赔款、罚款,如因职工失职或企业财产损失向相关方收取的款项;
2. 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;
3. 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,如垫付的水电费、医药费、房租费等;
4. 备用金,即向企业内部各职能科室、车间或个人拨出的周转金;
5. 存出保证金,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;
6. 预付账款转入,即原作为预付账款但后续转为其他应收款的款项;
7. 购买股票后包含在股票价格中的已宣告发放的股利;
8. 其他各种应收、暂付款项。
其他应收款可能涉及非商品性收入,如租赁款、客户关系款、主权应收款和押金/违约金等。在会计处理中,其他应收款可能需要进行坏账准备计提,以反映款项的可收回性。期末时,其他应收款的余额通常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款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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